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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建立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公证书成“防身利器”受企业青睐

2016-10-19法制日报

杭州是女装之 都,每一季新装上市前,高产的时装设计师总爱跑几趟钱塘公证处,将她们新设计的衣服外观设计图片和制作工艺保存到公证处,之后再慢慢申报专利甚至不报专 利。通过保全公证,留下“使用在先”的证据,既可以证明公司拥有这项技术,同时也能在被诉侵权时避免自身权益遭到损害。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然而,广大企业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难、被侵权后举证难等困扰,公证成了很多权利人的“救星”。

  浙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拥有全球最大的实体小商品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地区,亟需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机制。为此,浙江省司法厅主动请缨,积极探索构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科学衔接机制,在指导公证协会出台业务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去年8月,联合省知识 产权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指导意见》,为知识产权提供权利认定、转化、流转、维权等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公证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等独特职能优势,也是国际通行的服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处长杜归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浙江公证机构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已开展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指导意见的出台,从创新到维权、从实施到融资、从境 内到境外,提供了综合保护的系统方案。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省公证行业共办理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公证21929件,涵盖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公证 等领域。公证书不仅成为“防身利器”受到企业青睐,也在诉讼领域大显身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协商或起诉维权”成为被侵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标 配”,公证前置成为省心又省力的选择。

  看过电影《捉妖记》的人,都被小妖王“胡巴”萌翻。在电影热映之际,“天猫商城”中“瑞斯新诺旗舰店”等多家网店,未经电影发行方授权,擅自大 量销售含有“捉妖记-胡巴(WUBA)”美术作品形象的侵权产品,且在店铺主页宣传中使用了这些图片。安乐(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把网络店铺告上法庭, 今年7月,此案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审。这时,各家网店涉案商品链接早已不复存在,宣传图片也消失不见,不过安乐公司不慌不忙拿出了一叠事先早已固定好网 店侵权事实的公证书。凭借这些保全证据公证,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公证之所以成为被侵权人的维权利器,是因为公证的证据效力高,申请简便,启动快速,甚至被称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之王”。

  公证证据不仅帮助当事人举证,也帮助法院查明了相关涉案事实,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诉讼资源,受到了法院欢迎。来自省高院的数据显示,近几 年,浙江65.5%以上的知识产权诉讼引用了公证证据,特别是在著作权诉讼中,公证证据使用率达到84.6%,证据采信率保持在99.5%以上,被诉侵权 方对公证证据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也比较高。

  一位长期处于审判一线的法官表示,有公证证据的案子相对于没有公证证据的案子,更易于让被诉侵权方信服,也更易于调解成功,很多案子以调撤方式结案。

  为了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诉讼,浙江公证行业还结合“互联网+”的时代特点,积极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完善互联网存证业务,运用以保全证据为主的多种手段提供知识产权的事前、事中、事后保护。

  今年4月,温州一家媒体的代理律师经人指点,登录电子数据保管公证平台,注册账号后将100多个涉嫌侵权转载新闻报道的网址录入公证平台。在他 操作的同时,公证处的程序后台直接截取相关网页,并实时保全在公证机构的服务器中。此时证据固定已经完成,如果媒体维权时需要举证,只要在线申请,经公证 员登录后台对数据进行提取、校验,就可以出具公证书。

  这样权威、便捷的公证服务网上平台,不仅在温州全覆盖,全省各地还有不少公证处进行了先行先试。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