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网上传销

新型网络传销悄然抬头 市民可通过3个特征鉴别

2016-11-11高雅敏大同日报

随着移动互联网、网购、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新型网络传销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工商局从本月10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新型网络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门费只需60元,年收益可高达23倍! 一个声称躺着就能“赚钱”的MMM网络平台去年开始悄然走红。数以万计的人加入了这个平台“投资”,有的甚至组建微信群拉亲友入伙。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 饼,这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其危害性极大。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新型传销活动,“ 骗钱 ”是根本,万变不离其宗,简单地说只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 拉人头 ” 以及组成层级团队,具备这些特征基本都可以断定涉嫌传销。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动”“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 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负责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者、领导者和 骨干成员进行刑事打击,工商部门负责对一般参与人员、违法人员进行行政查处以及对所涉公司进行监管、整改和取缔。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新型网络传销较传统传销相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谨防上当受骗。市民可通过以下3个特征准确识别传销。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凡是符合这3个特征的,广大市民可积极踊跃举报、投诉,提供新型网络传销时间、线索。举报电话:0352-2831003,电子邮箱:sxdtjjk@163.com

(责任编辑:郭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