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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披上的新外衣 “消费返利”

2017-01-11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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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0日消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不法分子将传统传销手段改头换面,借助虚拟网络继续编造传销骗局,使传销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也使谎言更加逼真。这类传销扩张迅速,危害更大,具体表现为:“点击广告返利”、“消费返利”、“网络游戏”等形式。

  针对这一情况泰安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市民在参与投资前,可向公安机关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资理财活动咨询,公安机关咨询电话6114444,律师协会咨询电话6612368。

  据了解,目前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泛理财化”特征突出。如“投资理财”、“金融互助理财”、“财富管理”等。涉及养殖、旅游、网络游戏、影视、文化艺术、慈善、养老、校园、农村合作社等领域,或以珠宝销售体验、保健仪器售后返租、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形式非法集资、传销或变相非法集资、传销行为。

  犯罪形式渐趋隐蔽,欺骗性诱导性更强。以“金融创新”、“产业创新”为幌子,设计出更为复杂的产品,并与时政和经济热点结合,借绿色消费、资本运作、海外上市等迷惑群众。特别是近期出现的“消费返利”营销模式,背后存在大量的投机行为。泰安市商户和群众参与的“传销返利”营销模式公司、平台大小约有10余家,涉及群众、商户个体损失数额虽不大,但存在稳定风险。

  跨地域、网络化趋势更加明显,极易扩展蔓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大肆宣传、实施非法集资,传播面广,同时利用地域、时间上的差异和信息不对称优势,以异地实体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隐蔽性和欺骗性较强。

本文转自:“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