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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女子称买茶叶有高额返利 实是非法集资

2017-07-01

小钱生大钱,投得越多回报越多,这是“庞氏骗局”的一贯套路。小投资大回报的巨大诱惑让很多投资者忽视了潜在的危险,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绍兴嵊州一女子钱某作为所谓的服务站负责人,化身为一名“资金掮客”,一场“庞氏骗局”由此上演。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钱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事情要从2015年的9月份说起,经人介绍,钱某了解到,在一个叫“龙炎公司”的平台上做投资能够得到很好的回报,于是钱某决定加入成为会员。

钱某口中的这个“龙炎公司”全称是“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许诺投资者购买该公司茶叶等商品后可获高额返利,以此进行非法集资。

套路PLUS

会员介绍发展60个以上新会员,连续两周投单量达300单以上,可以成为龙炎电商下设的服务站负责人;

服务站发展新会员600人以上,并累计业绩达到15000单以上,服务站负责人可以成为该地区的中心负责人。

中心下辖若干服务站,每个中心和服务站的负责人分别可以得到下属会员每单提成50元。

相关案情

据了解,龙炎公司成立仅1年,就通过网络平台投单、销售股权换购证等方式在全国30多个省内非法集资超过156亿元,被害人达20多万。目前,龙炎电商董事长黄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也已在他地被提起公诉。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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