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网购网站

解决网购纠纷 借镜上海经验

2017-08-10

台北市法务局于2017台北上海双城论坛时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台北市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流合作备忘录」,法务局长袁秀慧指出,北市拟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消费纠纷,引进目前上海市实施颇有成效的网购纷争处理机制(ODR),希望消费者购买对岸网购商品时,权益能得到确保。

袁秀慧表示,去年北市受理的网购争议占全部消费争议的36%,连续两年都是第二大消费争议型态,可见透过合作,解决国人跨境网购的消费争议,非常重要。

北市简任消保官杨丽萍表示,上海方面已有成功运作的网购纷争处理机制(ODR),相对于非诉讼纷争处理机制(ADR)而言,前者更能有效解决跨境的网路购物型态纷争;但缺点是当事人是否信赖这套机制的调处。上海建构在法院下的ODR具有相当公信力,大陆的大型电商则多有自律的网购纷争处理,这点台湾还不普及。

主任消保官何修兰指出,台湾目前的网购纷争实务上以「中华民国网路消费协会」和「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为主要平台,但申诉者不多,信赖度也有待加强;此外,纷争最大的难点在于,购买人甚至不知卖家的任何实体资讯,有时只有一个无效的网址或空的IP,消保官想帮也帮不上忙。东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余启民建议,参酌两岸投保协议架构,由台湾方面以「中华仲裁协会」或「消基会」或两者共同担任最上层的发起组织,採取先协商后调解,產业自律的两岸合作机制。网购纷争解决机制,则可以导入电商网站信赖标章等认证。

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