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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教您如何防范网购诈骗陷阱

2017-10-18

随着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都打起来促销降价的噱头,网购也成为不少年轻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在便利的网购背后,却隐藏着不少电信诈骗的陷阱,一不小心,可能会财物两空。在此,北京晨报记者给市民总结了一些中招率高的网购电信诈骗陷阱和应对办法。

账单冻结被骗钱

小王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久前,小王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称小王在网上购买订单系统出错,要小王联系客服订单处理中心办理退款。小王按照短信上提供的号码拨打过去,对方说小王的订单号被冻结了,需要去附近银行解冻。当小王质疑为何钱不是直接退回账户时,对方称,由于该订单在系统升级时出现了问题,无法通过支付宝进行退款,并叮嘱小王要尽快完成这笔退款,不然会更麻烦。

很快,小王就在附近的一家ATM上按对方的操作汇了1888元。7分钟后,小王的手机收到信息说他的银行卡里被消费1888元,小王才发现被骗,立马向派出所报了警。就在民警对小王被骗一事展开调查之际,市民周某也来报案,他被相同的手段坑得更惨,整整5000多元打了水漂。市民周某回忆说,事发时,他在家中上网,由于之前周某在网上买的一双鞋子一直没寄到,且申请退款过后钱也一直未能退回,然后就在百度上搜索“客服投诉电话”,找到一个客服电话。之后,他用手机拨通该电话,竟然也被用相同的方法将钱骗走。

谎称退款实则骗钱

市民张先生反映,此前,他在网店上购买了一款价值268元的小家电,后觉不合适,要求卖家退款并获同意。第二天,其接到自称是银行客服的电话,准确说出了张先生的姓名、地址和购买的商品名称,称有笔退款要打到其银行账户,请其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卡号、卡号验证码以便核对。张先生看见来电显示是955××的银行统一客服电话,便说出了自己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及验证码。过了几分钟,张先生手机收到一条银行短信,卡里的5000多元被无故转走。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此外,王女士也有类似遭遇。事发当天,她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自称卖家的女子谎称王女士的订单没有交易成功,需要退款。当时,王女士外出办事,无法完成操作,故约到晚上办理。 晚上九点多,王女士接到一个也自称是卖家的男子的电话,并向其发了个网站链接,让其填写退款资料。输入银行卡验证码时,王女士发现操作超时,无法完成验证;此后,王女士换了几张银行卡进行操作,均无法完成操作。发觉不妥的王女士立即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被骗。经点算,一共被骗20500元。

警方提示:

警方表示,随着市民网购越来越普及,关于网购的电信诈骗方式也越来越多。下面是几种比较常见的案例,希望给市民提个醒。

打着低价促销的幌子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QQ、微信或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诱骗买家与其联系,一旦买家上钩,便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或者一旦买家付款到账便直接消失等方式骗取买家钱财,完成诈骗。或者通过盗号获得某卖家的账号,然后冒充卖家打出各种低价优惠的噱头,将消费者引到店铺里,然后再对消费者进行转移,转移到他预先设计好的虚假网站上进行交易,实施诈骗。

诱导受害人点击退款伪链接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技术手段获取买家购买的某项商品信息,然后冒充网购客服人员给买家打电话,谎称网购平台系统升级导致买家的网购订单丢失,或者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召回,或者网购商品缺货无法安排交易,等等,要给买家退款,然后通过手机短信或QQ给买家发送退款链接,一旦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不法分子即获取了买家的账户名、卡号、密码等付款信息,完成诈骗。

冒充客服误加会员

不法分子冒充网购客服人员给买家打来电话,谎称因客服人员的操作失误,将买家加为会员,可以享受相关优惠,但是要每月从买家账户扣除500元的会员费,并问买家需不需要成为会员,如果不需要,可以帮助解除会员。然后通过手机、QQ或微信给买家发送钓鱼链接,诱骗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实时获取买家填写的账户名、银行卡号及密码等付款信息,完成诈骗。

诱导受害人登录钓鱼网站

不法分子通过网购平台,先要求买家加为QQ或者微信好友,避开网购平台监督,再在QQ或者微信上发送钓鱼网站,诱导买家点击链接并填写信息,实时获取买家填写的账户名、银行卡号及密码等付款信息,再登录买家的网银官网,进行转账或购买游戏点卡操作,完成诈骗。

返还小利专骗大单

不法分子在网上或者QQ群发布网络兼职高额回报,网上商城刷信誉、网店刷单提高销量返还高额利润等广告,诱骗买家或者群众先进行小规模刷单,以退还本金获取1%—5%提成为由,返利取得刷单者的信任后,让刷单者大规模刷单,然后以系统故障或者店长要求再加大刷单数量才能返现,诱骗受害人大量刷单,骗取购物款。

警方支招:

面对这些网购骗局,该如何应对?警方表示:但凡陌生人发送的手机链接和二维码,一律不点击、不扫描;陌生人要求扫码支付刷单的,网上遇到兼职扫码刷单返还佣金的均是诈骗;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交流系统进行沟通,以便保证购物过程完整记录,遇到问题方便申诉解决,并且可以有效提示和拦截站外钓鱼网站;淘宝购物不存在购物单丢失、订单有问题、系统故障等情况;网购商品要使用比较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不要直接通过QQ链接支付,以确保资金安全;对于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购物、兼职、刷单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保障金”“押金”“海关费”、刷单超时无法返还佣金等均为骗子的话术,不要轻信;电话前加有“00”“+”等数字或符号的,通常是诈骗电话;电脑、手机中安装安全软件,有效拦截钓鱼网站;领取优惠券、代金券时,要注意网址真伪,对需要登录的,谨防账号密码被盗。

律师说法:

对于网购电信诈骗,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首先要弄清楚网络诈骗诈骗罪立案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他解释,立案标准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他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