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非法集资

遇到非法集资怎么办?

2017-11-01广州日报

  非法集资轻则钱财丢失,重则家破人亡。日前,东莞市金融工作局结合实际案例,推出了一系列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教导市民如何避免被套入到非法集资的陷阱中。

案例:

  鲁彤集资诈骗案

  2012年2月至2013年11月间,被告人鲁彤以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公司)的名义,虚构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合作关系,能以折扣价购得加油卡、福卡等,以投资加油卡、福卡等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3亿余元。鲁彤仅将极少部分集资款用于购买全价加油卡、福卡返还被害人,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利息。截至案发,尚有9000余万元集资款未返还。2014年1月15日,被告人鲁彤被扭送归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3日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鲁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析:

  低投入高回报是诱饵

  被告人鲁彤虚构融汇嘉禾(北京)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等有合作关系,能够以低于9.3折、9.4折的价格购得加油卡、以9.5折的价格购得福卡等,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投资加油卡、福卡等每月能获得投资额6%~8%等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资金。该模式不仅毫无盈利可言,而且还要承担与投资人所签合同中的高额返利,必然产生巨额亏空,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导致投资人的资金无法偿还,且根据在案证据,鲁彤所收取的巨额资金中仅有极少部分用于购买加油卡、福卡,明显不成比例,故鲁彤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应对:

  合法维权是关键

  那么,普通市民遇上非法集资怎么办?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建议市民,一旦发现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就要正确面对,合法维权,尽力挽回损失。发现自己参与非法集资,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关注案例进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债权登记和清退工作。  

  市金融工作局还列出了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性。一是使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社会风险;三是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而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