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网购监管方式

2015-04-07新华网


5.png  

图:记者会现场 田珍祥/摄
 

   3月9日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三证合一”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并对网络购物、新《消法》落实情况作了介绍。

  张茅表示,实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包括企业的数量呈现了大幅度的增长,带动了就业、促进了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把企业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巡查改为抽查等措施,降低了门槛,放松了企业进入市场的管制。在严管方面,借助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强调企业自律,建立企业守信机制,对进入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政府各部门采取多项限制措施,如在贷款、招投标等领域作出限制。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网络购物问题,张茅表示,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的业态发展迅速,但网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夸大宣传、假冒产品比较多、商品退货比较难等。面对这种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如何更好地在规范中促进其发展,是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工商总局在这方面,一是加快法治建设。工商总局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二是完善监管方式。工商总局作为网络购物的主要监管部门,积极与电商、互联网企业沟通,既听取意见也进行指导,要求他们进行自律,同时也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要按照法律来办,要讲诚信,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

  在新《消法》贯彻实施方面,张茅表示,2014年全系统依托12315网络,共处理消费者诉求757万件,同比增长了8.2%。消费者协会根据新《消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尝试提起公益诉讼。总体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工商总局在贯彻实施新《消法》过程中,一是广泛宣传、积极贯彻新《消法》,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相关规章。二是强化了对与群众生活密切而且反映较大的家装建材、儿童服装、家用电器等商品的重点抽查和监管,同时探索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12315体系,特别针对新《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进一步宣传、督促企业实施,探索由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四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绿色消费、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