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5度杯看网购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的“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的深入人心,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正在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净化网络销售平台的确已是大势所趋。
近期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无疑是55度杯。洛可可55度杯是北京五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发、设计、生产的“快速变温杯”。凭借“无论冷水、热水,只要倒入杯中摇一摇,就可以变成适合饮用的55度温水”的强大功能,55度杯被誉为是“暖男”必备的“喝水神器”,并迅速走红网络,成为各大电商的新宠。然而,短短几天内,各大网络销售平台上突然涌现了上百家55度杯经销商。这些山寨杯子不仅外观雷同,就连品牌标语、产品宣传海报、宣传文案都整体抄袭。仿冒厂商的恶劣影响波及范围之广、速度之快,是出人意料的。
55度杯不是专利侵权的个案。早在2014年上半年,类似“杯具”就已相继发生,正版“柠檬杯”、“沙冰杯”就在山寨铺天盖地的攻势下沦陷。工商部门的官方数据显示:全国电子消费数额以年平均30%至40%的速率增长,2014年已高达27898亿元人民币,占社会商品消费总额的10%。也就是说,国人手里每10元钱中就有1元花在了网络渠道上。为什么互联网的透明公开没有带给我们更高效、更有保障的购物环境,反而使盗版山寨更加横行呢?
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基于55度杯案件作出探究。众所周知,侵权行为是有成本的,这包括实施行为中做出的物质投入,实施违法行为后社会后果以及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制裁。这其中包括物质成本和法律成本。前者指为造成侵权结果侵权人做出的物质投入,如租用生产车间、购置生产设备、聘用生产员工等;后者指因实施侵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缴纳罚金、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判刑。侵权人作为受理性支配的自由人,投入时间物质成本模仿他人的专利产品,必然是基于一定的目的。侵权人将上述侵权成本和侵权利益进行比较,只有实施侵权行为的各种成本不高于非法收入,即收益大于投入时,这个目的才是可期待盈利的。因此,在一定范围内成本越低,收益“越高”,侵权行为发生的概率也就越高。
就现阶段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版权而言,侵权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的差值受到了多方面因此影响,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立法层面。法律制度是侵权行为法律成本的直接考量标准,它设计并规范主管单位、侵权构成和惩罚方案。如果制度是缺失的或是惩罚偏轻的,侵权行为的法律成本自然偏低,会严重削弱法律的惩戒功能。一旦法律惩罚功能遭到削弱,用再多其他的手段试图调整都是徒劳无功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只会屡禁不止。在我国,知识产权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55度杯侵权加工厂所在的永康市专利局、商标局就面临这样的难题,都有管理山寨品的责任,又都没有管理知识产权的权力。山寨加工厂“根本不怕罚钱”,还气焰嚣张地打伤维权取证的洛可可公司员工,而没有行政处罚权的永康当地工商局等就像是没有牙齿的老虎“心有余而力不足”。
执行层面。执行是制度的贯彻和遵守,在经济生活中,倘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就会降低侵权行为的法律成本,从而助长侵权行为的发生。但在实践过程中,执行法律往往遭遇重重阻力。如浙江永康县是全国著名的“杯乡”,当地的杯子制造业是支柱产业,不仅创造了数额可观的税收,还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永康政府出于自身利益偏向保护地方产业是人之常情,但针对这种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产业执行将会大大缩水。
技术层面。创新型知识产权最易受到侵害,一方面此类知识产权成本高昂,首先好的创意本身是稀缺的,其次将创意转化为产品,获得市场认可的成功率极低;另一方面,此类知识产权因创新性而具有独特性,独特性使其侵权行为具有易操作性,通过强大的网络信息系统,侵权人轻而易举地就能制作出差不离的山寨品来。以55度杯为例,其品牌持有者北京洛可可集团耗时3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研发新型材料、内部构造并进行外观设计,对55度杯持有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共计13项。这也使得洛可可55度杯零售价为298元在情理之中。而55度杯的山寨杯厂往往利欲熏心,丝毫不考虑山寨产品的性能,甚至故意选用低劣材料生产有毒的“55度杯”以远远低于正品的价格进行发售。
观念层面。意识形态与制度安排、违法制裁一起,被视为是权利保护的重要途径。意识形态可以促进人类不以成本收益作为行动目标的计算方式,比如自身道德信仰、别人不良的评价,对此类侵权行为都会产生抑制作用。但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尚未形成形态的主流,在利益的刺激下,机会主义就会盛行,从而导致“法不责众”的群体违法效应。还以55度杯为例,目前市场上流通销售的55度杯超过80%都是非正版授权的假货,仅永康当地每日仿制55度杯的产值就超过1亿元,远高于洛可可正品几千万元的日产值。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制止市场主体对侵权行为的个人选择,关键在于把握侵权行为的发生机制,抑制侵权行为“收益”大于成本的预期。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知识产权。只有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下,民族企业才能把重心回归到科技创新的本质中来,摆脱“代工”和“污染”、“山寨”和“被山寨”的恶性循环,以最小的环境资源为代价,提供给国民最优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