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打着各种旗号,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欺诈活动;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今年5月,南昌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市金融办主任李水平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市民该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李水平说,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参与的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集资人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李水平介绍道,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有的不法分子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市民在投资理财时务必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记者还了解到,江西省已出台了《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群众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关键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且举报内容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按涉案罚没金额的百分之一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2000元。